2021年5月11日,该国家规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起草组汇报了规范的修订进程和主要内容,来自我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我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三峡大学、株洲珠华水工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中外表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等组织和企业的职业专家参加研讨,针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的核算规模、核算项目及其核算方法提出了修改意见。
本次修订拟将规范更名为“用水核算公例”,合适运用的规模由工业公司扩展为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修订稿提出了在各级计量水平、对不同用处和水质的水进行核算剖析的整体准则,针对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各类用水单位,开始确认了用于单位内部进行用水办理和节水剖析的核算项目及其核算方法,并对单位内部核算报表和办理制度提出具体要求。
用水核算是水行政办理部门施行有用办理的根据。从用水单位视点来说,展开好用水核算工作有利于摸清各出产环节用水量及用水功率,剖析节水潜力,合理化用水办理,提高精细化办理上的水准。本规范修订关于辅导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展开用水核算工作、清晰核算规模和核算核算方法具有极端重大意义。